专案组南下广州 查获假烟源头
鉴于案件在侦查期间,查实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多,上犹警方立即将案情上报。
2008年3月31日,专案组民警依法搜查了肖平租用来放货的仓库。此次搜查,在仓库中查获假冒卷烟81条。4月1日,办案民警通过调查帮肖平送烟的货运司机和相关托运公司,掌握了其假冒卷烟均来自广州。
4月2日,警方通过对肖平的审讯,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根据肖平的供述:他购进的假冒韶关精品红玫卷烟,主要是销给上犹县的黄东虹,已销给黄100余件,他自己的商店销售了大约60件左右,已售卷烟按市场价值算有30余万元。
肖平同时供出,其上线是广州一自称叫张琳的假烟贩子,他于2006年11月份开始从张琳处购买假冒卷烟销售,主要购进假冒韶关精品红玫、广州双喜、南洋双喜、普“555”、万宝路等品牌卷烟。
专案组民警随后查实,张琳真实名字为张春琳,长期在广州经营假冒卷烟。专案组决定派员南下广州,对肖平的上线张春琳进行抓捕。2008年4月9日,民警抵达广州时,张春琳早已获悉肖平在赣州被抓的消息,因此已经变得十分警觉,频繁变换自己的手机号码和住址。专案组民警通过相关部门查找出张春琳使用的车辆信息后,再通过以车找人的方式进行搜捕。经过近10天的连续蹲守,最终于4月18日将张春琳抓获归案。吴天在广州的上线王国也于4月19日被专案组民警抓获。
警方通过对张春琳的银行账户等进行调查后,查实张销售假烟金额已达119.107万元。4月20日,张春琳供认出自己的上线是广州的黄乐明和张秀。在掌握张春琳的上线黄乐明的有关情况后,警方先后两次南下广州,于当年8月1日在广州将黄乐明抓捕归案。之后通过调查,证实黄乐明的销售下线从一银行账户已向其汇款金额达到了400多万元,案件涉及山东,黑龙江,湖南,广东珠海、深圳,江西,福建等多个省市。
案件涉及6省 公安部挂牌督办
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案情重大,曾被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烟草专卖局列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随着案情的逐步深入,“3·20”销售假烟案的脉络也逐渐清晰起来。鉴于本案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涉及6个省的众多地区和人员,2008年9月10日,此案被列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上犹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黄乐明是广东省汕头人,今年38岁,与张秀(在逃)自2006年以来在广州市白云区从事非法销售假烟活动,以零担托运的形式,分别向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以及福建省泉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山东省济南市、湖南省株洲市等地大量销售假冒卷烟,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犯罪嫌疑人张春琳,今年26岁,福建诏安人,2006年以来专门在广州市天河区从事假烟经营。她从黄乐明及张秀处大量购进假冒卷烟后,通过托运部发给湖南邵阳和江西赣州、龙南、于都等地的卷烟零售户销售。
犯罪嫌疑人肖平,赣州市张家围路卷烟经营户。2006年11月开始,其从张春琳处购进假冒韶关精品红玫、广州双喜、南洋双喜、“555”、万宝路等品牌的卷烟后,分别销往上犹县、章贡区、吉安等地。
2007年底,上犹县卷烟经营户黄东虹从肖平处购进假烟后,分别销售给本县的23个下线。此外,他还从吴天处购进了部分假烟进行销售,目前已经查实其涉案金额达17万余元……
经过近一年艰苦细致地调查取证,“3·20”特大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件告破。据了解,目前本案已有3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刑事拘留12人,锁定犯罪嫌疑人9人,查实下线28人,假烟标值达到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