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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夫还是救子? 吴淑珍10日出庭将陷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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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淑珍最没有不认罪的空间。用假发票诈领的“国务费”,能说成是“政治献金”吗?“政治献金”又能够出自南港展馆及龙潭购地的“佣金”吗?正因吴淑珍的罪证确凿,所以陈致中成了洗钱共犯;而陈致中如今“认罪”,亦当是承认了特侦组起诉其知悉所处理的金钱中有非法所得;然则,吴淑珍倘不认罪,陈致中非但无罪可认,若认罪即不啻是当庭对母亲提出控告。故而,吴淑珍明日出庭的供词极具关键性,她若不认罪,陈致中的认罪即失前提;但她若认罪,则陈水扁不认罪的空间必告紧缩。要救丈夫,或救儿子,吴淑珍实陷两难。

  然而,如前所述,问题的根本仍在吴淑珍的罪证确凿,其实没有不认罪的空间。她若不认罪,未必能救得了陈水扁;但是,她若认罪,则有助于陈致中的认罪协商。从陈致中上周三出面表示认罪协商将进行到底,或许可以揣测吴淑珍之护犊情切,可能会为子认罪;但是,从陈水扁方面律师传出的消息却显示,似仍主张吴淑珍只能认到“汇出政治献金”为止;而陈致中的律师叶大慧甚至说,扁家四人对陈致中夫妇的认罪协商见解一致,“反而是扁家外面的人不希望见到认罪协商”;至于李胜雄律师解除了吴淑珍的委任,正可视为“外面人”的强烈反应。这些错乱的讯息皆显示:扁家确实已陷于“救父不能救子/救子难以救父”的两难困局之中。

  扁家自当明白,认罪协商可否成立,是操在院检手中,而非操在扁家。首先,特侦组已认定陈致中是洗钱共犯,且明指其“至今未完全交代海外汇款”;陈致中若欲认罪协商,第一关就必须说服特侦组。特侦组若不同意,法院即无介入的机会。但若特侦组对陈致中的“认罪”感到满意,愿意“协商”,法院仍将对全案相关条件进行斟酌,并形成心证;也就是说,法官心证的高低轻重,将是陈致中必须面对的第二关。院检两关既皆操之在人,所以陈致中夫妇提出认罪协商其实没有什么花样可耍,更绝不能最后反而造成愚弄院检、藐视法庭的印象,那对诉讼情势将更是弄巧成拙、火上加油了。

  吴淑珍是陈水扁诿罪的工具,陈致中却成了陈水扁的“后顾之忧”。倘若拯救陈致中是扁家如今的最高战略目标,吴淑珍明日出庭自当知所斟酌。就案情论案情,在人证物证俱全下,陈水扁已无可救,陈致中则仍存一线希望。倘若吴淑珍再存犹豫侥幸之心,另日莫要追悔自己将子媳送进牢中。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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