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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赵C案作出批复:姓名登记应使用规范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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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日,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首例公民讨要姓名权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法院将在本月底或下月初开庭。另外,赵C案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高度关注,公安部近日对江西省公安厅的一份请示专门作出答复:姓名登记项目使用汉字填写。

  案件回放

  赵C一审胜诉公安机关上诉

  鹰潭市月湖区23岁男子赵C,名字很特别。

  2006年8月,赵C到鹰潭月湖区公安分局江边派出所申办二代证时,民警告诉他,根据规定,名字里不能有“C”。后来,他们到月湖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了解情况,被告知“赵C”进不了公安部户籍网络程序,建议赵C改名。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赵C向鹰潭市月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以此捍卫自己的名字。月湖区法院作出判决,姓名权属于公民的人身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使用。法院一审宣判后,月湖区公安分局不服判决,向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年2月3日,记者来到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该局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执行的是上级的命令,在法院还没有最后结论的情况下,不方便对此事作出评论。

  最新进展

  公安部批复:应使用规范汉字

  记者了解到,鹰潭市月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鹰潭市公安局就如何执行法院判决“以赵C为姓名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问题专门向江西省公安厅请示。

编辑:王雅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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