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教师暂未受到处分
据唐某某所在学校段校长介绍,自从唐某某今年1月被拘留后,他和其他老师在学校基本上就没有再见过唐某某。今年年初新学期开学后,学校也没有给唐某某安排课程。“这个事情影响非常不好,我们也不希望他继续上课。”段校长说,由于“上面”没有对唐某某进行相关处理,除了不安排课程之外,学校也就没有对其作出其它处理。
为了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段校长说,学校在加强师德教育的同时,也作出相应的防范规定,要求男教师不能在晚上让女生到自己的寝室去,白天找女生谈话必须敞开门,而且要求一般要安排多名学生同时谈话。另外,老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必须在办公室里进行,不许在宿舍或者其它地方。
宿松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叶浩华告诉记者,唐某某涉嫌强奸幼女的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目前法院还没有作出判决,教育部门要等到判决结果出来后才能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理。叶浩华说,即使其没有强奸幼女,但与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也是违背师德的。因此,无论其是否强奸幼女,教育部门都会对其进行处分。
对话
嫌疑人称“很后悔”
昨日,记者通过多重途径,终于与唐某某取得电话联系。
记者:你的案子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
唐某某:上周已经开庭了。对这件事,我非常后悔。
记者:你怎么跟学生发生了这种事情?
唐某某:这是一种非正常的畸形爱恋。2005年的时候,她跟一个女孩发生争执,我把她叫到我宿舍问话。当天晚上,我一把抱住她,亲她,后来我们两个就发生了性关系。
记者:听说你还导致她怀孕了?
唐某某:那是2006年的事情,我带她到太湖县一家医院做的“药流”。记者:你这种行为严重伤害了她,她现在都离家出走了,你怎么想?唐某某:我非常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