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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质疑医院修改病历上诉请求赔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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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蹊跷

  那么,为何会出现两份不同的病历,病人的原始病历到底哪里去了?11月24日,在金水区法院,中医一附院老干部病房的邓主任和吴天阔律师对于病历的解释是:由于原始病历的书写不是很规范,医院病案室按照规定要求医生在书写不规范的地方进行了适当的修改,但是内容基本一致,不影响对病症的判断,而且修改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11月25日,河南中医一附院副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由于患者王桂芝长达一年多的反映、投诉,医院多次组织人员对病人的治疗过程进行会诊、分析,每次都要使用病历,不知是哪一次的疏忽,将患者的原始病历弄丢了,怎么也找不到了。而今年7月,患者起诉到法院后,法院要求医院提供病历等资料,医院在此情况下,只好根据患者的客观病历部分进行了复原,然后就造成了两份不同版本的病历。

  但是,医院最近又找到了王桂芝的原始病历。随后,医院向记者出示了王桂芝的原始病历,经记者对照,确认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与患者出院后复印的病历相同。医院领导表示,由于此前向法院提供的病历不是原始病历,决定尽快提出申请,用原始病历换回原先提交的病历,以尽快进入下一步的法律程序。

  各有说法

  “为讨个说法,我折腾了一年多。”11月20日,在常呈斌的家中,他拿出了厚厚一叠资料。他向记者出示了2007年11月23日至2008年9月期间所写的多份材料,均为向医院反映医疗伤害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这期间,他和医院的多个部门也进行了接触和沟通,但是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复。

  “在交涉中,医院始终不承认错误,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但是愿意给我们救助性补偿。”常呈斌说,如果医院没有过错,还赔偿什么?我们也不是低保户,不需要救助。他唯一的目的就是让医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改进工作,最后才是赔偿问题,可是他们始终不认可自己工作上有失误。

  11月25日,河南中医一附院副院长向记者介绍说,医院接到患者王桂芝的投诉后,非常重视,为妥善处理此医疗纠纷做出了很多努力:医院纪委书记立马责成相关部门就患者投诉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分清责任,以妥善处理纠纷;院长对主管医生在与患者的沟通、服务不到位方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主管医生到患者家中道歉;在相关职能部门对纠纷做了相关处理、患者仍不满意的情况下,院长和纪委书记再次登门致歉,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

  医院领导说,除此之外,医院还应患者的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前往患者家中对其质疑的静脉炎及肝功能损伤进行会诊,并于2007年12月21日至2008年3月15日先后8次给患者提供免费药物共计4000余元,以期纠纷的妥善解决。“这些都是我们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去做的,为了维护和谐的医患关系,可结果还是无法取得患者的满意。”

  中医一附院医患协调部主任还向记者出示了她8次去患者家中送药的清单和记录。她说,为了尽快解决这次医患纠纷,她按照医院领导的指示,多次与患者沟通,包括愿意就医院医务人员与患者的沟通、服务不到位补偿患者1万元,也得不到患者的满意。

  “他们曾书面向我们提出了90万元的索赔。”医院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补偿问题的意见》,是以王桂芝患者及家属名义起草于2008年4月18日,记者注意到意见的最后一句为:“律师提出的意见是:一次性补偿90万元。”

  “而在给法院的起诉书上,原告王桂芝的诉讼请求是赔偿10万元。”医院说,本来就没有医疗过错,而一再忍让的结果却是对方的步步紧逼,发展到目前这种局面,医院只能等待法律审判的结果。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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