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为一条金项链杀死好姐妹 逃窜12年终落法网

  本是一起打工的好姐妹,仅因人家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竟起歹念,伙同他人进行抢劫,害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从此走上不归的逃亡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2年后,案犯终于为自己当年的罪行承担后果。面对80多岁、无任何劳动能力的被害人双亲,法官深明大义,积极调解,使被害人双亲获得10万元的补偿。

  同在发廊打工,

  为一条金项链杀死好姐妹

  何某与韦某是在同一个发廊做洗头工的打工姐妹。1996年6月2日,何某见韦某戴了一条黄金项链,就产生抢劫的歹念,遂与张某密谋入户抢劫。同月3日凌晨1时许,何某以借宿为由,窜至被害人韦某租住的出租屋内,张某还纠合了事先约好的欧阳某,并通过何某事先故意不锁的铁门,进入房内。歹行被韦某发现后,何某迅速捂住韦某的口,张某及欧阳合力将韦某按倒在地,并用拳头、鞋跟等猛击其头部和太阳穴处,其后又由欧阳某用编织绳绑住韦的双手,张某用皮带勒韦某的颈部致其昏迷。三人抢走其现金人民币三四百元及黄金项链一条,然后租乘摩托车逃离现场。当日凌晨,韦某死于出租屋内。

  犯罪嫌疑人欧阳某于当年被抓获归案,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何某与张某一直在逃。今年年初,张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盘查、教育后,主动如实交代自己当年的罪行,并提供了同案犯罪嫌疑人何某的联系方式。何某亦很快被抓获。7月24日,此案被江门市检察院移送至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进入审理阶段。

  法官积极调解,

  被害人家属获赔10万元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法官热情接待了被害人韦某的父母。看着年逾80高龄,毫无劳动能力的被害人双亲,主审本案的朱迎春法官心里十分难受。她意识到,仅仅一纸判决,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对这对年迈的老人来说仿佛还欠缺些什么。事情已经过去了12年之久,老人们的情感刺激已经削弱,犯罪嫌疑人确有悔罪表现和自首情节(指张某),此时的案件审理更应注重恢复社会和谐关系,为老人安度晚年提供物质的帮助,以抚平二老心灵的创伤。朱法官积极同犯罪嫌疑人家属联系,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多次调解,最后被告人主动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0万元。

  根据张某和何某的犯罪情节及犯罪后表现,依据有关法律,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何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从审理到判决仅用了1个月时间,罪犯得到了惩罚,被害人家属得到了相应的赔偿。

  “审理法官是真真正正为我们着想的!”被害人父母寄给法院的感谢信上如是写道。经办此案的朱法官告诉记者,法官在使罪犯获得应有刑罚的同时,也应该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者弥补被害方的损失,这才是法律正义的本质。

编辑:李敏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