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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点律师”

  记者9日从安徽省司法厅了解到,安徽合肥市日前推出一种全新的法律援助方式:困难群众在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时,可以自主选择法援案件承办律师。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方式就是受援人在法律援助机构公布的法援志愿律师公示栏中,自主选择法援案件承办律师。法援机构根据受援人的意愿结合志愿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目前,合肥市司法局已全面推行了这一做法。

  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有选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权利和习惯,所谓“货比三家”。而法律援助申请获准后,受援人往往是被动接受律师服务,体现不出受援人对执业律师的选择权,受援人一般不了解承办律师的执业情况,更不了解律师的业务水平。案件指派后,受援人存在“免费的律师肯定不是好律师”“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法律援助是一种恩赐”等顾虑和误会。

  为改变这一状况,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今年四月,面向全市各律师事务所选录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按志愿律师专长制作志愿律师名册,并张榜公示,供受援人自主选择。半年来的试运行,这一措施的社会效果凸显,不仅增强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律师的信任,也进一步提高了执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和质量。

  合肥市法援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困难群众点律师,赋予了困难群众和一般当事人同样的权利,即选择律师的权利。同时,根据志愿律师的专长指派承办律师,尊重了律师对法律援助案件类型的选择权,做到人尽其才。这样有利于法律援助工作更加贴近困难群众,提升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收到更加满意的社会效果。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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