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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殡仪馆收哀乐版权费?中音协称并无该工作计划

  人民网北京12月5日电 (记者 赵哲)今日,有媒体报道,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决定向殡仪馆收取音乐版权费,为此,本网记者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相关负责人求证,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并无这方面的相关工作计划,“媒体的报道并不合适。”

  某媒体今日以《殡仪馆放哀乐也要交版权费?》为题报道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已经不新鲜了。没想到,最近中音协又盯上殡仪馆这块'大蛋糕'。”一名律师发现,作曲家罗浪作为《哀乐》的著作权人,殡仪馆播放《哀乐》应向其支付相关的费用,按照目前的相关规定,罗浪将得到每年起码几十万元的版权收入。而北京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早在几年前,罗浪就已经把所有的作曲作词打包,并且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了相关委托书,作为受委托方他们应该向殡仪馆收取相关费用。

  为此,记者向多方进行求证,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表演权部主任朱严政表示,目前,该单位并无向殡仪馆收取费用的工作计划,“目前,我们的工作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场所使用音乐作品的许可和收费,包括和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合作,向卡拉OK等场所收费,以及我们单独向商场、超市等收费。目前并没有向殡仪馆收费的相关工作计划”。

  “至于说殡仪馆对《哀乐》的使用问题,我只能说,可能在法律上存在版权问题,毕竟,《哀乐》的作者还在世,作品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我们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安排”,朱严政说,“某些媒体的报道,有扩大化之嫌,并不合适。”

编辑: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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