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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不成仍留5万元彩礼 法院判令返还

  杨女士的儿子小王和许先生的女儿小许原本打算“闪婚”,可是后来因故变卦。杨女士要求许家返还5万元彩礼,可许家却否认收到钱款。昨天,杨浦法院根据电话录音认定这笔彩礼存在,判令许先生夫妇返还。

  今年5月,小王与小许建立了恋爱关系。5月底,两家就商量婚嫁之事。到了7月,小王和小许终止了恋爱关系。9月,杨女士将许先生夫妻告上法庭,称应许家的要求,曾于6月8日将5万元彩礼送到许家,现要求返还。

  许先生辩称从未收到5万元彩礼,但在昨天的法庭上,杨女士提交了8月5日小王与许先生间的电话录音,其中许先生明确提到5万元“定金”。

  法院认为,根据通话内容可以确认5万元礼金存在,因小王和小许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许家应返还上述钱款。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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