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私生女,湖北籍女子万某竟然纵火烧了昔日情人的厂房。日前,她被福清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去年10月31日下午,万某将其与福清籍男子俞某敏的私生女交给俞某敏照看。当晚,万某找俞某敏要回女儿,但没有找到俞某敏。万某认为俞某敏不把女儿还给她,心生怒火。
第二天早上8时许,她携带汽油及打火机到某塑料厂找俞某敏讨要女儿。到达该厂后,俞某敏弟弟俞某兴与她发生了口角,并动手打她。万某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汽油造成火灾,致该厂的PVC边角料26吨(价值人民币148200元)被烧毁;俞某兴及万某均被烧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