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合川区一妇女在搭乘摩托车故意摔倒,敲诈勒索摩托车驾驶员赔偿医药费。日前,因多次敲诈他人钱财,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了解,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同伴杨某,在合川区东津沱、草街镇风门垭等地,先后三次采取租乘摩托车,故意使摩托车跌倒,以摔伤为由,敲诈勒索摩托车驾驶员现金人民币总计3700元。
2006年11月12日上午,王某再次伙同杨某作案,在大石镇租乘一辆摩托车前往草街镇,行至草街镇风门垭一上坡路段时,二人见时机已到,便按照早已预谋好的伎俩,故意在车上用力摇晃,使正在行驶中的摩托车侧倒,王某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摔倒后的王某假装肚子疼痛难忍,并对摩托车驾驶员谎称自己已经怀有两个多月的身孕,要立即去医院检查,并以“要是娃娃摔掉了要和你拼命”为由相威胁。
到了医院后,王某假装病得很严重,以胎儿被摔伤为由,强行要求驾驶员赔偿2000元住院费,由于当时驾驶员没钱,无奈只好把自己驾驶的摩托车典当了2000元赔偿给他们。事发后,摩托车驾驶员意识到了自己上当受骗,向公安机关报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