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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子意欲强奸却“早泄” 法院判定强奸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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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26日凌晨,23岁的小伙子阿武(化名)和两名朋友(另案处理)将阿秀(化名)带到枋湖一旅社内,看到阿秀醉酒之后一直昏睡,阿武色心大发,便“宽衣解带”欲与阿秀发生关系,不料中途因提早射精而未能得逞。

  法官认为,阿武已构成强奸罪;之后由于意志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可减轻处罚。近日,阿武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海峡导报 (作者:毓慧 胡刑)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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