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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男子杀人后被“宣告死亡” “复活”后再作案

  安徽省阜阳人黄涛10年前抢劫杀人后被“宣告死亡”,去年在上海“复活”再次作案而致案发,阜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最终揭开事情真相。11月18日,阜阳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涛无期徒刑,其母亲张青侠、父亲黄学中和表哥刘昌巨分别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和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8月6日,黄涛伙同王会昌(已判刑)携带凶器乘坐被害人宁某的出租车,伺机将宁某杀害,并将宁某的尸体抛入附近的豆地里,从车内抢走现金113元,分赃后驾车逃离现场。后黄涛被“宣告死亡”。

  2007年6月24日凌晨,因盗窃在上海被法院判刑、刚出狱不满两年的黄涛又再次作案,在明知林某、刘某(均另案处理)所卖桑塔纳轿车是偷来的情况下,仍以9000元价格将其收购。案发后,黄涛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上海市警方刑拘。上海警方在侦查中发现了黄涛10年前抢劫杀人的事,遂将其移交阜阳警方。

  2007年11月,黄涛的母亲张青侠在得知犯罪时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后,与丈夫黄学中商议,在黄涛表哥刘昌巨的帮助下,持一份假造的黄涛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为曾经被“宣告死亡”的儿子办理了户口补录手续,将黄涛的出生日期由1983年9月19日改为1984年11月20日。

编辑:徐攀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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