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法制看点>>正文

家中财物不翼而飞 竟是昔日保姆偷配钥匙五度入室

  家中钱财被盗半年有余,主人竟然没有察觉,直到放于家中的数千元钱不翼而飞后,主人便在家里装了摄像头。不久,小偷被抓住了,她竟是这位主人以前的保姆!近日,法院审理了此案。

  “怎么回事,钱怎么又少了?” 去年9月至今年5月26日,在南宁市良庆区徐某家中,存放在家中抽屉的钱财时不时不翼而飞,但由于大门和放钱的抽屉都没有被撬过的痕迹,徐某便认为是家人所为,所以没有报警。

  直到今年4月,徐某家中再一次被盗,这次,徐某才意识到可能是外人所为,于是便去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在家中安装了摄像头。

  今年5月26日,徐某从家中摄像头中看到一个身影,只见那人手拿钥匙,顺利地打开大门和抽屉,并从抽屉中拿走了仅有的20元钱后,迅速离开了现场。看到这一幕,徐某顿时惊呆了,这个人是谁?她为什么有自己家的钥匙?

  细看之看,徐某才发现,此人正是曾在他家做过保姆的林某。

  至此,该盗窃案水落石出,徐某一算,近一年来,他家多次被入室盗窃已经丢失了7120元钱。

  不久,徐某将小偷林某抓获。林某表示,今年1月,她到徐家做保姆时,偷偷配了徐家的钥匙。

  对于所犯盗窃罪,林某无异议,但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她表示其多次入室盗窃,只盗得现金2810元。同时,林某的辩护人对林某犯盗窃罪的事实及罪名均提出异议,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表示有证据证明林某盗窃的只有人民币20元,故不应构成犯罪。

  经审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查明,今年1月至5月26日,林某用偷配的钥匙,5次进入徐家盗窃,共盗得人民币2810元。

  自己家中被盗了7120元,为何变成了2810元?这让徐某感到有点不可理喻。对此,法院审理表明,对于今年以前,徐某家被盗及损失财物是否为林某所为,并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所以法院不予支持。11月10日,良庆区人民法院判决:林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曹哲虎等)

编辑:袁利湘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