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张泽柱及同伙被押解回长春 (资料图片)
记者今日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10月29日对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凤公司)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龙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泽柱和另一名主犯孙靖国因诈骗罪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5年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多名学生“入学”闹剧揭开骗局
2006年10月28日,高校新生入学已近尾声之际,长春税务学院突然来了200多名手持“缴费报到卡”的学生和家长声称来此报到入学。他们称是在向龙凤公司缴纳了数万元不等的“办学费”并签订协议、领取了“缴费报到卡”后,被通知于这天到长春税务学院报到上学的。学校核实后告知他们这些所谓的“缴费卡”均系无稽之谈,学校根本没有收“办学费”让低分考生上学的情况。
随着公安机关接的介入,这场轰动一时的“高招”骗局被揭开。
落榜生与龙凤公司老总合谋骗局
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泽柱于2005年3月17日注册成立龙凤公司,其为法定代表人,龙凤公司业务范围为求学咨询与服务和招生宣传及代理。
2005年高考落榜生孙靖国因此前托张泽柱给自己办过“入学”事宜而与张相识。后来,孙靖国找到张泽柱,称自己认识吉林省招生办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手中有北京理工、大连海事、长税等一批院校的名额,能办理高考落榜生按正常手续录取上学。于是,张泽柱与孙靖国经预谋决定2006年度二人联手为高考落榜生联系办学。
商定由孙靖国负责联系招生办及提供所办院校名单,张泽柱负责提供生源,并对每所学校的收费标准及如何提成达成一致。后张泽柱、孙靖国按各自分工,开始运作办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