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不因为暴力而屈服
本报评论员 刘林德
再过两天,中国记者节就要到来。这是一个不会放假的节日,记者的职业使命敦促记者的脚步,永远在路上采访和报道真相。而就在昨天,在朗朗乾坤之下,一起践踏记者的采访权和人身权的暴力事件在我市发生,3名执行新闻采访任务的女性被围殴。
我们为这三名女性而骄傲!她们没有向暴力屈服,没有被金钱收买,她们坚守了新闻职业的准则。她们的身体受到伤害,我们要问候她们,我们还相信,她们应该得到法律赋予的公道。
她们是女性,是受到法律特别保护的群体,无情的拳头依然砸在她们身上;她们的职业是记者,肩负为社会探求真相的责任,她们因这职业而受到侵犯。她们承受了恐吓、围攻和殴打,暴力施加于她们,记者采访权被践踏却是对社会每一个人的加害。
记者是一份特殊的职业,是我们每个人的眼睛和嘴巴的延伸——看到真相、说出真相。记者并无特殊权利,他只代表一种公共权利,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是所有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特别委托,记者的权利其实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是依宪法而赋予公民的基本人权,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七大报告和本届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均特别强调要“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新闻媒体无疑是落实公民知情权和监督权的最主要渠道,保障记者的采访权和报道权,就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就像真相很容易在现实中被遮蔽,记者的采访报道权利时常受到干扰、侵犯甚至践蹋,其中有权力的蛮横,有资本的引诱,也时常有赤裸嚣张的暴力。这些年来,我们不止一次听到记者被封口、被殴打,让这一透明职业的尊严蒙上厚厚的尘垢、蒙受沉重的羞辱。
我们相信,发生在我市的这起针对新闻记者的暴力事件将会受到认真的对待,因为新闻职业的安全不能得到保证,真相的火种就会熄灭;新闻职业的尊严不能得到维护,正义的坚持就是空谈。我们相信,为履行职业责任的记者申讨正义和公道,就是为社会争取报道真相的环境,就是为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争取基本条件。(来源:长江日报) (来源:荆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