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人民医院门诊大楼
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54岁的何秀琴口碑一直不错。2000年她任阿城市(2006年8月撤市设区)人民医院院长后,经过大刀阔斧的改革,使在系统排名一直靠后的人民医院,一跃在哈尔滨县(市)、区级医院中名列前茅。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阿城市特等劳模曾是何秀琴摘取的“桂冠”。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口碑颇佳的“女强人”,却因大肆受贿而落马,让当地人颇感意外。
日前,因伙同丈夫霍桂森受贿270余万元,何秀琴被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霍桂森也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多年来,何秀琴是如何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巧妙扮演“两面人”角色的?她又是怎样“现形”的呢?
优秀院长竟收受药品回扣
2007年7月,哈尔滨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阿城区人民医院院长何秀琴在采购药品过程中收受药品供应商回扣10余万元。检察官根据举报线索顺藤摸瓜,将举报所指认的行贿者———某医药公司业务员霍洪明传讯到检察院。很快,霍洪明就交代了在向阿城区人民医院销售药品中,先后向院长何秀琴行贿12万元、向供应科主任苏延双行贿6万元的犯罪事实。经过调查,检察机关以涉嫌受贿罪对何秀琴、苏延双立案侦查。
在法律和政策的感召下,霍洪明又进一步交代:从2004年7月至2007年,他在向医院推销药品过程中,为感谢何秀琴给予的照顾,在何秀琴丈夫霍桂森开设的麻将馆中,先后10余次,每次5000元、1万元、2万元不等地将贿赂款计15.5万元现金送给了霍桂森。
经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审理认定,从2000年至2007年4月,何秀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某公司药品销售员宋某(另案处理)贿赂款共计14.6万元;伙同其丈夫霍桂森多次收受某医药公司业务员霍洪明好处费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