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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干部求助120 醉酒穿内裤追打医生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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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那大农垦医院诊断,陈医生左颚软组织挫伤,张护士右腿软组织挫伤,涂抹活络油后,痛症较轻。

  31日晚9时许,刘某随东风派出所所长薛二祥、一名副所长和一名办案民警来到儋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刘某当面向陈医生和张护士认错,给予赔礼道歉,并分别向陈医生和张护士支付了1000元医疗费和抚慰金。最后,刘某给陈医生和张护士写了道歉书。

  ■对话被打医生陈焕高:

  我痛在身上伤在心里

  记者:你出诊时遭到殴打,整个事情经过是怎么样的?

  陈焕高:我们是正常出诊,按规定:急症病人都应该接到医院急诊科治疗。这也是为病人的安全负责。如果在病人的住所留诊,万一出现过敏反应或病情发生恶化,没有救助设备和相关医疗条件,容易发生意外。因此,我们劝他到医院治疗,有担架和救护车护送。

  这位病人自称是省农业厅的处级干部,坚持要躺在宾馆打吊针。当他的无理要求遭到拒绝时,他穿着内裤在宾馆内追打我们。

  刘某殴打我,尽管只是软组织挫伤,后果不算严重,但我内心的创伤却很难一下子抹平,我是痛在身上,伤在心里。

  记者:你愿意和刘某协调解决此事吗?

  陈焕高:我遭殴打后,希望警方对他依法处理。后来,在警方的协调下,我接受了刘某的认错、道歉。他虽然没有受到严厉的处罚,但受到了良心的谴责。

  ■对话被打女护士张春华:

  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记者:作为一个女护士遭到殴打,你怎么看待这件事?

  张春华:我难以理解,一个处级干部居然会对我动粗,只穿着一条内裤在宾馆走廊撒野。他的身份特殊,他的行为让我为他感到耻辱。他应该为他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记者:你同意和他协调处理此事吗?

  张春华:签调解协议书时,我不在场,我的名字是陈医生代签的。我们虽然与他签了调解协议,但我仍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刘某责任的权利。

  ■对话打人者刘某:

  我有过错,我会负责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打人者刘某。

  记者:你当时动手打了出诊人员吗?

  刘某:我当天晚上喝多了酒,身体不舒服,在客房打电话给总台服务员,让他请医生为我打醒酒针。后来,两名医务人员来到我房间,我要求他们在客房里打针,他们不同意,我就让他们出去,医生不出去,和我争执起来。我很恼火,我当时没有穿衣服,只穿了一条内裤,客房内是我的私人领地,他停留在房间里侵犯了我的隐私。后来,医院来了10多个人到我房间,没有经我同意到我房间是违法的。

  我的身份比较特殊,是处级干部,我承认在这件事情上我有过错,我没有打他们,是喝多了站不稳,想扶墙,摇摇晃晃撞上了对方。我是因公休到儋州帮朋友搞培训班。我醉酒失态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但客观上损害了政府公务员形象。

  在当地公安部门协调下,按法律程序双方调解了,我有过错,我对我的过错负责,出于人道主义,我给对方支付了2000元心灵抚慰金。 (作者:廖自如)

编辑: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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