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称,人民法院设置举报电话或邮箱,接受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对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的举报,并进行审查认定。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裁定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法指出,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