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捐赠中心主任李记锁介绍,“非典”时期,救灾捐助中心是接受“五层审计”,分别是国家审计署、国家监察部、北京市审计局、市监察局,还包括北京市民政局内部的审计处、计财处等。
“去年抗震救灾期间,北京市审计局在5月18号就进驻到救灾捐助中心,全程跟踪审计,发现有什么就要及时改进。前线有一个财物审计部,由北京市纪委、审计局的同志在那儿驻扎,后期由他们负责。”李记锁说。
对于“非典”期间剩余款物的使用情况,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济处副处长刘振山表示,“'非典'期间非定向捐赠资金是有一些节余,都上缴财政了。钱不在我们这儿,也不经过我手。我这儿写一个函,很细的,之后再给财政打个报告,同意后,财政会再把钱拨到捐赠中心。”
“我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要给领导写个请示,再给捐赠中心写个通知,我还要给每一个医院发一份函。这个手续是非常完备的,钱的问题是不敢大意的,哪怕手续繁琐一点,责任就会相应地减轻了。”刘振山一脸严肃地说。
但有关专家强调,这些其实都是“半程审计”,并不包括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更不包括剩余物资的审计情况,有的最多是对剩余物资的清点,而对如何规范剩余物资处理 ,显然存在“空白”和“盲点”。
“全程审计”还有多远
为防止出现小汤山非典医院过期药品现象,有专家建议,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应尽快着力解决“非典”捐赠中凸显的新问题,明确捐赠物资的产权和使用权,明确捐赠药品及医疗器械的使用办法,明确捐赠资金的开支范围和原则,规范捐赠款物的核算、管理和使用,对社会捐赠进行“全程审计”。
对此,北京市慈善协会常务副会长朱蓉先认为,健全我国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加强对捐赠物资的使用予以监督与管理非常必要。
朱蓉先说,“非典”捐赠物资我们都是按照捐赠者的意愿送到一线,送到38家定点医院,包括小汤山非典定点医院。“我们没有从捐赠者的钱里收取一分钱的服务费,把钱都用到了实处,捐赠者当然都很高兴”。
对于“汶川地震”期间捐赠企业和个人在物资捐赠中出现“质量问题”,有关人士建议,受赠部门应健全捐赠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把质量关,完善捐赠物资管理的相关条款,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建立捐赠者《捐赠承诺制度》,约束捐赠者,防止质次价高、毁损、变质等物品流入受赠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区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2008年6月16日,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对于灾区不适用或者过剩的救灾捐赠物资,可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变卖,所得资金全部作为救灾捐赠款管理使用。”
事实上,社会捐赠款物到受赠单位或个人后的具体使用情况到底如何,也是慈善部门极其关注的。
据北京市红十字会物资管理科长何晓伟介绍,北京红十字会通常把物资分到省级红十字会,他们再往下分。捐赠物资分配完毕以后,红十字会都要求受赠方提供“反馈报告”,包括受益人群、如何发放、如何使用、效果如何等。
“我们也希望所给的物资能够确确实实地让老百姓收益。否则的话,社会捐赠就失去了意义了。”何晓伟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