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2009]73号)文件,要求目前还未办理《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网站和个人,应申请补办《许可证》,否则将责成其立即停止擅自开办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根据《通知》要求,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加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网站的管理,对于湖南省省内目前已开展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站,且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信产部第56号令)第8条和《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报程序》有关申请《许可证》基本条件的,要求其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列明的申报程序,在2009年12月20日之前可以通过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办理《许可证》。从2010年3月1日起,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省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无证播出的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情节恶劣、无证播出达3个月以上的,将按照广电总局与工信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境内违法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工信部联电管[2009]371号)有关程序要求,重点查处,坚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