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过程强调监督 评定过程量化打分
在组织实施征兵体检时,各地将设置封闭式体检站,体检现场切断有线电话,设立无线电话干扰器,并邀请纪检监察和新闻媒体到现场参与监督。
这位负责人说,在体检、学历评定、面试和综合评定等环节,都将采取量化打分的方法。如,在体检中,体检合格标准为160厘米,合格人员基础分为70分,每增加1厘米,可加1分,最多可加15分;在学历评定中,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50分,专科生为70分,普通高校本科生为85分,“211”院校本科生为100分,大学在校生在原分值上减去15分;面试则根据应征女青年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才艺专长,由考查组成员在70分至100分之间现场打分;在综合评定中,共产党员将加15分。
预定新兵名单将公示 烈士子女等将优先征集
《试行办法》要求,通过审查被确定为预定新兵后,预定新兵及得分情况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的,以及政治审查、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入伍资格,并根据后续的综合评定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预定新兵名单。
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将给予优先征集,体检合格后可不参加面试考查和综合评定,直接参加政治审查。但非子女等亲属不在优先征集范围之内。
《试行办法》还规定,优先征集对象也要参加公示,并在得分情况栏中注明“烈士的子女、同胞姐妹或部队干部的子女”。
不符合条件即便已到部队也将作退兵处理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征兵期间,兵役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和定点督察等形式,对女兵征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伪造学历和优先征集虚假证明的,擅自篡改各项结果的,私自放宽条件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及对坚持原则的工作人员进行诬告、打击报复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这位负责人最后强调,用伪造学历和虚假优先征集证明欺骗兵役机关的,即便是已经参军入伍,也将取消入伍资格,退回原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