嘈杂的工地,3名四川籍工友围坐在一起,按住烟丝送到嘴边,用唾沫粘住……“不舍得花那个钱呗,就只能抽‘卷炮’了。”民工聂东告诉记者,“我打工一个才月赚900元,除了花销,还要寄回家,5元一盒的烟,咱哪里抽得起呦!”
近日来,记者走访了济南市多处工地,大家普遍反映5元烟价过高,希望有关烟草部门撤销“限价令”,让低价烟重回市场。
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告诉记者,烟草部门作出的限价规定,缺少对低收入阶层的人文关怀。她认为,香烟定价应该综合考虑地区收入水平和实际消费能力,尤其在对最低价格作限定时,更应该优先考虑低收入群体能否接受,否则就是盲目的“一刀切”。
记者电话联系济南烟草专卖局办公室的负责人,希望就“5元烟”事宜进行采访,这位负责人开始说领导不在,不方便接受采访,此后,当记者与其商量择日采访时,该办公室负责人抛出一句答复“这点事儿,其他媒体已经报过了,不算新闻”。随即,挂断电话。当记者再次拨打时已无人接听……
山东大学法学院的一位教授,在不公开姓名的条件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位教授说:“按照我国现行的烟草专卖制度,烟草业主要以税收和上交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方式,形成中央政府的收入。香烟价格只能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烟草局和厂家都无权擅自提价或降价。”
他认为,济南烟草局“封杀”低价烟是一种违反上位法的行为。一方面,限价的结果就是让低价烟退出市场,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剥夺了消费者对香烟品牌、价格的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限价也是一种变相提价,而提价只能由国家统一制定,烟草局并没有此项权力,属于权力滥用。(记者 余东明 王家梁 实习生 张秀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