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新闻>中国视野>>正文

发改委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

  新华网北京8月12日电(记者江国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份征求意见稿涉及我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

  发展改革委公告指出,为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就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

  发展改革委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价格垄断行为,适用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价格垄断行为包括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在价格方面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也适用《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

  《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9条,约4000字。

  附: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预防和制止价格垄断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起草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现对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

  传真:010-68501743

  E-mail: xueq@ndrc.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法制工作处

  邮编:100824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编辑:何玉娟

重点推荐

点击进入金鹰新闻
图片】【评论】【文化】【环球】【中国】【社会】【法制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