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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压力大 过半上海市民不愿生二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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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末,沪上媒体纷纷报道有关上海鼓励符合条件夫妻生育二胎政策,其实鼓励符合条件的夫妻生育二胎政策早已执行多年。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法》中明确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基本国策,同时强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2003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中列举了12种条件,符合者可要求生育第二胎。

  不过,对于很多上海市民而言,《计划生育条例》让他们记住的是“只生育一个”,而不是“符合条件者可生育第二胎”。

编辑: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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