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至2006年11月,三峡总公司将溪洛渡工程部分监理业务直接委托给下属企业三峡发展公司,合同总价15328.69万元,扣除成本费用,三峡发展公司取得收益3471.09万元。在实际监理过程中,三峡发展公司现场人员投入严重不足,资质偏低,审核把关不严。抽查22个工程监理日记发现,监理人员跨岗位、跨项目、跨专业上岗现象严重;抽查2007年8月份人员名单发现,无监理员资格证上岗49人,占该公司溪洛渡工程监理部人员的23%。
项目缺乏执行概算,近半数分项目未招标
审计表明,溪洛渡工程2003年开始筹建,已签订各类合同金额380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52亿元,但三峡总公司至今尚未编制完成项目执行概算,导致工程建设成本增加。统计264份完成比例在90%以上的建安工程合同,合同原始金额38.17亿元,截至2008年8月底,投资累计增加10.97亿元,增加比例达28.74%。由于没有执行概算,审计难以对投资总体控制作出评价。
审计还发现,溪洛渡工程应招标分项目464项,合同金额248.98亿元。实际执行中,未招标项目219项,占47.2%,合同金额16.79亿元,占6.74%。
云南省施工区移民规划尚未修编完成
审计发现,2003年,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四川、云南两省采取临时过渡方式开始施工区移民搬迁。目前,四川省已完成施工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云南省施工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尚未修编完成。此外,审计发现有14.41亿元移民资金因管理环节多,拨付不及时。
三峡总公司及其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了工程计量和合同管理,已纠正违规金额36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