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受到市民普遍关注的 《上海市旅游条例修正案 (草案)》 (以下简称 《草案》)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交审议。
《草案》围绕旅游业服务世博等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促进旅游新业态发展,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修改。
家庭可作为世博会住宿储备
《草案》进一步明确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大众传媒、国内外合作交流活动等渠道,增加对包括世博会在内的本市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的宣传。同时,明确区、县结合本区域特点进行旅游宣传的有关要求。 《草案》还新增了关于在重大节庆、赛事、会展活动期间组织家庭等提供临时住宿的条款,以作为应对世博会客流高峰的住宿储备。
旅游经营者不得暗中给佣金
《草案》增加了对旅游经营者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旅游突发事件的要求,以利于有关部门尽早掌握相关信息、及时处理旅游突发事件;明确旅游经营者不得暗中给付佣金,防止因非法收受佣金导致旅游服务质量的下降;规定 “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业务往来,不得账外给予或者收受佣金。旅游经营者之间应当通过合同约定支付佣金的具体数额或者比例,将佣金纳入营业收入,并依法纳税;不得向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直接支付佣金。”为提升旅游出行安全, 《草案》新增了关于旅游车船安全的条款,明确旅行社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租用符合规定车辆、船舶,并查验相关证件。对于未按照规定租用车辆、船舶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将限制安排 “指定购物点”
对于旅游行程中经常安排“指定购物点”、强买强卖的做法,在昨天《草案》分组审议时,不少委员表示:“《草案》中应该对这种情况加以限制,以保护旅行者的权益。 ”《草案》规定,“旅游者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旅游商店内购买商品,旅游商店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赔偿。 ”
有委员提出, 《草案》应该注重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特别是要求游客购物这一点。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对此已有规定不允许强买强卖。据介绍,上海正在严厉打击 “零付团费”, “一旦发现立即处罚,最低5万,最高可罚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