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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陈水扁儿女因供词不一被改列伪证罪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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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1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陈水扁家贪污、洗钱弊案召开准备程序庭。首次传讯陈水扁儿子陈致中、媳妇黄睿靓等到庭。图为陈致中进入台北地院。 中新社发 陈立宇 摄

  中新网6月3日电 台湾特侦组侦办陈水扁涉贪渎等案,发现陈水扁女儿陈幸妤、女婿赵建铭、儿子陈致中在屡次侦讯过程中供词不一,涉嫌伪证罪。特侦组日前已分案侦办,并将3人列为被告。

  据“中央社”报道,特侦组主任陈云南3日面对记者询问时持保留态度,并表示将于上班时间正式对外说明。

  办案人员指出,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等人,在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与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洗钱案期间,有多次供词前后不一的状况,特侦组与“检察总长”陈聪明在5月中旬开会后,决定将3人列为被告。

  办案人员表示,由于特侦组对这件伪证案并无管辖权,近日内会将案件移往台北地检署侦办。

  另外,有媒体报道称,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已经因本案而遭到限制出境,陈云南与相关办案人员并不愿说明。

  根据台湾相关法规,于执行审判职务之公署审判时或于检察官侦查时,证人、鉴定人、通译于案情有重要关系之事项,供前或供后具结,而为虚伪陈述者,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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