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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学校每所食堂至少配一名公共营养师

  新华网沈阳4月20日电(记者王莹)针对当前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营养与健康专业知识普遍匮乏,不能满足学生营养配餐需求等问题,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须以每所食堂为单位,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公共营养师。

  据了解,目前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力量办学的教育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膳食结构不合理、营养不均衡、饮食不科学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为此,辽宁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学校公共营养师持证上岗制度,逐步配备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公共营养师。教育厅将对各校拟聘用人员制定统一培训规划,对未取得公共营养师资格的营养师从业人员,通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资质证书;对已获得国家《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参加针对学校和学生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学校营养师培训证书》,持两证上岗。

  辽宁省教育厅还将建立营养师注册备案数据库。社会上有志于学校后勤工作的大学生或其他人员,参加培训获得上述证书者,也可进入数据库统一备案管理,用人单位可从数据库中提取聘用。

编辑:徐攀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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