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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幸媛:研拟修法放宽大陆人士赴台探亲期限

  中新网4月15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民进党执政时,把大陆人士来台探亲的期限缩短为每年在台湾只能停留2个月,国民党“立委”卢嘉辰质疑这项规定不合理,台当局“陆委会主委”赖幸媛说,已经在修法,研拟放宽。

  2004年以前大陆人士来台探视父母或子女,每次在台湾可停留3个月,必要时可以延长3个月,一年总共6个月。但民进党当局在2004年修改规定,把来台探亲期限大幅缩短为每次在台只能停留1个月,也只能延长1个月,每年来台探亲最多只有2个月的时间。这项走回头路的作法,多年来外界批评太不人道。

  卢嘉辰在质询赖幸媛时就质疑这项规定非常不合理,“两岸关系在人民的亲情交流上,面前还是一个紧缩的状态!”赖幸媛表示:“这部份,‘内政部’会同其它‘部会’目前正在讨论,正在修法放宽。”

  根据台湾“内政部”规划,大陆人士赴台探亲将放宽为每次可在台停留2个月,一年可以来台3次,总计可在台停留共6个月。

  另外,卢嘉辰也质疑,现行规定大陆配偶在拿到身份证前,如果打工被抓会被遣返大陆,而且长达七年不得来台,使得台子女无人照料,也非常不人道。

  赖幸媛则指出,已经修正两岸关系条例,放宽大陆配偶只要合法来台依亲,就有工作权,因此未来非法打工的问题将可有效解决,不过,这项法案目前还在“立法院”,赖幸媛拜托“立委”们赶快通过。

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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