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杨卫华:5000元起征很难实现
曾参与我国个税改革的讨论工作的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表示,个税的深层次改革一直在研究,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目标已确立。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收改革方向应逐步推进,避免单纯调整个税起征点“一刀切”的不公现象。
将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或5000元以上能否实现?对此,杨卫华认为,在当前金融危机及政府号召扩大内需的背景下,降低个税确实可让每个纳税人直接受益。但是,起征点调整应在不影响国家正常的税收范围内进行,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减轻收入中等偏下人群的税收负担,但个税起征点的调节也应是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不宜调整幅度过大。杨卫华认为,“50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很难实现。我国政府为了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和物价上涨等原因,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000~3500元更为实际可行。”
国开行副行长刘克崮:调高起征点受益的是富人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说,“大家都在呼吁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缴税负担,但我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大体合适的。刘克崮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帮不到穷人,反而帮的是最富的人。”
刘克崮说:“假如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有一部分群体得益是很明显的,那就是月收入在2001元到2049元之间的人不用交税了,但他们实际上每月就少交25元(500元的税率是5%)。而大量的真正的低收入者或者说穷人是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他们本来就不用缴税,起征点提高之后,他们仍然不用交税。因此,起征点提高的政策对低收入者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刘克崮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真正受益的群体是高收入者。“他们是以收入的档次来按5%、10%、15%至45%的税率来交税的。起征点如果从2000元提到了2500元,他们就从2500元开始按第一个档次的税率开始缴税,这样就把本应纳税额最上面的那个500元挤出去了。”比如说,本来应按10%的税率缴税的人每月就可以减少50元的税负,以此类推,本来税率越高的富人少交的税就越多。
刘克崮总结:“起征点上调,最终结果是富人得了大益,中等收入者得了小益,大量的低收入者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是与大家的初衷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