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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肉搜索”暂难入罪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表示,“人肉搜索”的概念涉及到它的界限如何确定,这些都还是研究和讨论过程中的问题。

  郎胜说,公民的信息安全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这次刑法修正案(七)对维护公民的信息安全作了一些修改和补充,主要是要保障公民的信息安全。同时,对擅自侵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从中获取信息的也都入罪了。

  对于“人肉搜索”是否要入罪的问题,郎胜说,前一阵社会上曾经对此非常关注,这个问题很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其概念涉及到界限如何确定,目前还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

  据了解,1月18日,江苏省人大通过的《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擅自散布他人隐私,或在网上提供或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对发布者、传播者等违法行为人,最多罚款5000元。

编辑:姜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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