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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中国与塞内加尔双边关系

  (2005年10月31日)

  一、双边政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塞内加尔共和国于1971年12月7日建交。1996年1月3日,塞政府与台湾当局签署“复交”公报,1月9日中国政府宣布中止与塞的外交关系。2005年10月25日,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塞内加尔外交国务部长谢赫·蒂迪亚内·加迪奥在北京签署复交公报,两国恢复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塞保持外交关系期间,中方重要往访有:陈慕华副总理(1980年4月)、黄华副总理兼外长(1981年11月)、彭冲副委员长(1982年4月)、李鹏副总理(1984年6月)、廖汉生副委员长(1985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瑞环(1991年7月)、钱其琛国务委员兼外长(1992年1月)、李岚清副总理(1995年11月)等。塞方重要来访有:桑戈尔总统(1974年5月)、迪乌夫总统(1984年7月)和加迪奥外长(2005年10月)。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塞保持外交关系期间,中国为塞援建了友谊体育场、阿菲尼亚姆水坝工程等项目。

  2004年,中塞贸易总额为1.1225亿美元,其中中方出口1.0831亿美元,进口394万美元。中国主要对塞出口纺织和机电产品;主要从塞进口棉花。

  三、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1971年12月7日,中国驻毛里塔尼亚大使冯于九同塞外交国务秘书恩迪亚耶在达喀尔签署中塞建交公报。

  2005年10月25日,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塞内加尔外交国务部长谢赫·蒂迪亚内·加迪奥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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