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朱志刚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朱志刚、陈少勇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由陕西省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
由福建省选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秘书长陈少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贿赂,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其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
朱志刚简历
朱志刚,男,汉族,1950年5月生,北京市人,197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系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
1982年至1986年任北京市大兴县财税局副局长、局长,1986年至1987年任北京市大兴县计委主任兼财政局长、党组书记,1987年至1989年任北京市大兴县副县长、县委常委,1989年至1994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司长,1994年至1998年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1998年7月至2000年7月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党组成员。
2000年7月至2007年5月,朱志刚任财政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07年3月,在财政部原常务副部长楼继伟离任后,朱志刚成为排名第一的副部长,分管关税司、经济建设司、企业司、投资评审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部门和单位,入列副部级。2007年5月担任党组副书记。2008年2月被任命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3月被任命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位居正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