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审批流程对照表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流程
企业将相关材料报呈外资司
外资司征求条法司的法律意见
外资司汇集两司意见后,请企业补充材料
外资司与条法司对材料正式进行“会签”
两司审核同意后下发正式批文
涉案部门
部门 商务部 国家工商总局
外资司 条法司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涉案官员 邓湛(原副司长)、 郭京毅(巡视员)、 刘伟(副局长)、杜宝忠(处长)
近期落马高官
2008年6月8日 王益(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前证监会副主席)被“双规”
2008年8月13日 郭京毅(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被“双规”
2008年9月26日 邓湛(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在北京的家中被刑拘
2008年10月15日 黄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被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2008年10月15日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被“双规”
2008年10月27日 刘伟(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被“刑拘”
1、连番落马
10月23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行政法律处处长杜宝忠被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翌日,杜被正式逮捕。10月27日下午,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副局长刘伟被有关部门刑事拘留。
知情人士透露,杜宝忠以贪污罪被逮捕,并涉嫌受贿。刘伟被拘的原因目前则尚不得而知,知情者认为极有可能也是受贿。
不过,圈内人普遍认为,无论刘伟还是杜宝忠,都与两个月前爆发的商务部巡视员“郭京毅案”直接相关。
郭京毅先后分管过条法司9个处室中的3个,包括行政法律处、投资法律处、WTO法律处,是杜宝忠的顶头上司。
8月13日,商务部条法司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因涉嫌受贿被“双规”。同时涉案的还有郭的大学同学、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栋;郭的前属下、思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阳。思峰律师事务所与商务部隔长安街相望,主营外资来华投资咨询业务。
9月26日,郭案为媒体所报道后不久,已经退休一年多的商务部原外资司副司长邓湛(时任商务部下属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被直接逮捕。除了负责外资司日常的外商投资审批工作,邓湛在任期间还主导推动了直销行业的立法和直销牌照的颁发。
10月中旬,记者得到有关部门的消息,郭案将尽快侦结并转入司法程序,但月末再度落马的两位官员,似乎正将该案从部门腐败升级为跨部门的外资审批窝案。除了相关部门之外,一些涉外律师事务所也被纳入了调查范围。
2、审批权力滋生腐败
一位熟悉刘伟的人士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相比郭京毅在办公室里自行安装液晶电视的高调行为,刘伟为人颇为低调。
两人都是40岁出头,都是各自领域内专业能力较强的干部,都是前程似锦。郭京毅是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和即将成立的反垄断局局长的有力竞争人选之一;而两三个月前,工商总局刚刚任命了6名正局级干部,刘伟名列其中。
拥有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的刘伟,擅长国际贸易法,同时还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尽管圈内人都知道两人关系熟稔,连别墅都“买”在了一起。不过,郭京毅案爆发后,据一位其间接触过刘伟几次的部委人士回忆,刘似乎一点没感觉到自己会出事。
的确,对于不熟悉外商投资审批流程的行业外人士来说,刘伟分管的工作似乎没有太大的寻租空间。刘所在的国家工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主要负责拟订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办法;承担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督外资企业的经营行为,并进行年度审核。“但是只要有审批的地方,就有滋生腐败的空间,即便只是个简单的登记注册。”一位从事外企投资和并购业务的律师曾深受其苦,“办理登记的时间限制是从企业交齐所有文件开始的,如果今天告诉你缺这个文件,明天说要改那个文件,就能拖上十天半月,最终影响合同约定日期。”每一次文件出问题,计时器就要清零重计。这时你可能就需要做些事情了。
登记注册尚且如此,决定一家外企能否进入中国的关键部门——商务部的外商投资管理司和条法司的权力之大,可想而知。
3、一句话决定项目生死
根据邓湛和郭京毅的公开简历,最晚从2003年开始,这两位商务部历史上级别最高的落马官员就已分任外资司和条法司的副司长,直到2007年邓湛退休、2008年郭京毅被双规。事实上,大学毕业之后两人就来到了这两个部门,从干事、处长乃至副司长,二十余年,从未离开过外资审批岗位。
当外企把申请材料报呈外资司后,外资司会第一次书面征求条法司的法律意见,然后汇集本司审核意见,要求外企业按中国法律补充材料。
“问题在于,补充材料的要求最少五六次,甚至十几次也是常见的,而且有些材料你可能永远也通不过。”一位常与商务部打交道的律师点出了个中玄机。
郭京毅大学毕业后一直在条法司外资法律处工作,后又升任主管该处的副司长,十余年间,条法司此项法律意见基本由郭给出或审批,由于郭在这个领域的“绝对权威”,他的一句话往往能决定项目生死;邓湛在任外资司司长期间,分管外资司的一处二处,同样在所辖行业拥有“生杀予夺”的话语权。
在基本通过第一次材料审核后,外资审批就进入到实质性审批阶段。在这一阶段,外资司将起草正式批文,并会签条法司,之后再对外颁发正式的批复文件。因此,要想“会签”流程顺利通过,就必须同时取得条法司和外资司处级、司级领导的签字。
即便不是郭邓二人直接经手的领域,他们同样可以影响。邓湛1982年从北京科技大学毕业后就进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前身)工作,郭京毅4年后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也一直在外经贸部法律部门供职。
显然,郭京毅的触角并不仅仅伸到了外商投资审批。圈内人普遍认为,直接导致杜宝忠被捕的,应该是在2005年贵州饭店诉商务部案中涉嫌受贿。
4、插手并购
2003年升任条法司副司长之后,郭京毅开始插手金额更大的外企并购案。
境内公司为了实现海外上市或者在境外融资,在境外设立一个代为持股的公司,再返程收购境内公司。
1990年代中期这种模式已经开始出现,但始终缺乏国家监管,直至2003年的商务部暂行规定要求境外公司返程收购时,要向商务部报批。
根据有关法规,外资不能进入中国房地产业。但当外资基金找到郭京毅后,郭予以放行,并解释为该外资并购的是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并非房地产企业,只是旗下拥有房地产公司而已。郭由此得到的回报是480万元。
插手并购案后,郭等人的收入剧增,这从思峰所的关联公司思峰投资就能看出。2005年前该公司营业额最高不过11万元,却在2005年翻了20倍,2006年又翻了5倍,达1098万元。
除了收受贿赂,郭京毅还通过在合适时点买卖并购公司的股票获利。2007年郭京毅接手一个并购案后买入股票,由于并购双方事先得到了比较肯定的答复,股票在二级市场暴涨,待到郭签字之前卖出该股,股价已经足足翻了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