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案关键点在于“国务机要费”及“政治献金”的违法性认定,按此二者具有“历史共业”本质,若要清查究办,应不分朝野,一体对待,绝不容许选择性办案,以免污辱司法公正。
四、肯定特侦组办案辛劳,但侦办过程中屡屡违反“侦察不公开”及“程序正义”,至感遗憾,并盼检讨改进。
五、本案为重大政治事件,严重影响台湾民主发展及政局走向,呼吁朝野各界哀矜勿喜,冷静理性因应变局,共同维护台湾的尊严、安全与民主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