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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业吹上市风 报业编辑业务上市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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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有待落实

  那么为何近来相关的报道频频亮相,引发投资者对传媒业整体上市的预期?原因在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中国政府将支持出版机构、报业企业和官方骨干新闻类网站上市,并不再要求它们将编辑业务与经营业务拆分,而是鼓励整体上市,以“体现产业的整体性,减少关联交易”,“给股民更高的信任度”。这番讲话被市场看作是中国政府进一步放开传媒业的信号。

  “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看,编辑业务仍然不允许注入上市公司内,这一红线没有改变。所以分清此整体非彼整体,实在大有深意。”另一位行业研究人士表示。“如果说柳署长的讲话预示了将来的一种趋势,那么接下来还需要相关政策切实的支持。”

  传媒业是文化业的一部分。我国在实行文化体制改革之前,文化单位实行“事业单位编制、企业化管理”,但本质上仍然缺乏企业自主经营的特质。以传媒行业为例,报社、出版社、广播台、电视台均为事业单位,在新闻和舆论方面由同级党委负责,但允许其获得广告经营等方面的收入。

  十六大提出文化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其中一点是为发展文化生产力而逐步开放文化传媒行业。2003年开始推行的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要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对经营性文化产业进行体制改革:允许经营性出版单位进行“企业转制”;选定了八家报社作为企业化改革试点,允许其在企业经营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如将发行、印刷、广告等经营资产剥离,引入社会资本,甚至到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但在编辑业务这一环节上,仍然采取分割的态度,不允许其他资本干预内容生产环节。

  这位人士指出,根据目前发展的情况看,出版社在整体业务上市这方面走得比较快一些,“出版社和报社所承担的社会职责不一样,所以适用的政策也不一样。”

  柳斌杰表示,出版企业上市经历了一个深化认识和探索的过程。以前考虑把辽宁出版集团的经营性部分剥离出来,现在它不再剥离,实行整体上市。因为出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出书,而不是围绕出书进行的发行、印刷等服务。“为了完整地体现产业的整体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股市同质竞争,我们规划出版业整体上市。”

  据辽宁出版集团的招股书(申报稿)显示,公司计划发行1.4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41%。此次计划上市的辽宁出版传媒包括集中了集团全部教材出版业务的辽海出版社等五家出版社。

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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