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怪圈22”。美国英语里有个成语Catch 22,有人译为“第22条军规”,我将其译为“怪圈22”。按照美国成语词典的解释,它的意思是“不可能赢的怪圈或悖论”。比如说:《1988-1989财政年度美国外交授权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西藏人权”的标题下说:“国会发现:……九,西藏的经济、教育、卫生和人类服务远远落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平均水平;十,中华人民共和国鼓励大批汉人去西藏,损害了藏族人民的政治与文化传统。”
这两条单独看似乎很有道理,放在一起就荒谬绝伦。正因为西藏的经济、教育、卫生和人类服务还落后于中国内地的平均水平,所以中国政府才派出大批工程技术人员、经济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教师、科研人员、文化工作者及其辅助人员去西藏,帮助建造医院、学校、发电厂、输电网、电视台、电视转播网、电话局、电台、公寓楼、自来水厂、上下水道、公路、飞机场、输油管、加油站、商场、饭店、电影院、舞厅、图书馆、博物馆,以及各种金融、通讯、运输、科研、维修机构,以提高西藏的经济、教育、卫生和人类服务水平,让藏人享受现代文明,这怎么就成了“损害藏族人民的政治与文化传统”呢?如果中国政府不派人去西藏搞建设,美国的议员又会义正词严地指责:你们看哪,藏人没有电灯、电话、电影、电视、自来水、医院、学校、图书馆、汽车、飞机……他们的经济、教育、卫生和人类服务远远落后于中国的平均水平,这是种族歧视!美国国会就是这样违背中学生都懂得的形式逻辑,不是“怪圈22”吗?
美国国务院的《1997年西藏人权报告》承认“政府的发展政策提高了许多藏人的生活水平”,但又说:“中国政府补贴的经济发展政策使西藏社会部分现代化,改变了西藏的传统生活方式”;“经济的高速增长、旅游业的发展和现代文化的影响破坏了传统的生活方式与风俗,导致环境问题,威胁西藏的传统文化”。这又是一个“怪圈22”。按照这个逻辑,只有让藏人放弃一切现代文明,回到没有电力与机器的古代去,像中世纪留下的活化石一样生活才算是保存西藏文化。联合国1986年的《发展权宣言》说:“确认发展权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剥夺藏人的发展权不是用另一种形式侵犯西藏人权吗?
从好莱坞电影《在西藏7年》可以看到,少年时代的达赖就在玩汽车、电影放映机、收音机、留声机、望远镜、画报等。这些东西都是西藏传统生活中没有的,从英国进口的,当时西藏只有达赖一人有汽车和使用电力。今天的达赖又在外国的资助下享受着西藏传统生活中没有的现代电器、交通、商业、信息、金融等,由此可见正是达赖带头使西藏社会部分现代化,带头改变西藏传统生活方式。如果说这是‘毁灭西藏传统文化”,那么领头人正是达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