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消费者容易去购买其喜爱或信赖的名人代言的产品
- 名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社会影响力是通过在某个领域为社会作出特殊贡献而获得的。作为消费者的公众,正是因为喜欢、信赖名人,才会去购买其代言的产品。如果名人以此为资本不惜牺牲公众利益牟取私利,显然是对公众信任的蔑视和践踏,不仅公众有权收回对他的信任,而且有权追讨他借公众信任对公众利益造成的损害。[详细] [评论]

- 代言人堪称代理人,出了问题当然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 如果要归属名人和代言企业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按照《广告法》中的广告合同来说,名人应该是代理人的身份。那么,产品出了问题,名人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产品的代言人,既要履行代理合同中的约束,同时也要履行代理事项的法律关系,《广告法》要求广告要真实、适度,那么代理人就应该按要求去做。[详细] [评论]
- 如今,谁才是“问题产品”的真正责任人还有待论证。但作为公众人物的名人,多少年来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其一举一动都在左右着公众的视线。虽然,绝大多数的名人在选择代言产品时,并不是为了获取个人利益而“来之不拒”,而是有所选择。既然问题出来了,最重要的事情不是相互“踢皮球”,推卸责任,而是如何解决问题,避免问题的再次发生。也许,产品生产商今后要更加注重产品质量,产品代言人要更加谨慎地选择代言产品,有关部门要更加严格地监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更加地理智。相信只有这样,“问题产品”才能与我们的生活渐行渐远。
明星代言产品的资本来自公众的信任,就应该对公众负责!
明星代言不能作为产品好坏的标准,要经国家质检,消费者还是需要自我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