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执法被商贩捅伤解析:不同阶层利益冲突

发布于:2009-05-07 09:44 0条评论 来源:央视网

  主持人:

  这件事情的最新情况,我们通过连线《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来了解一下。张俊彦你好。

  张俊彦(《南方都市报》记者):

  你好。

  主持人:

  我们知道你是第一个报道这件事情的人,你给我们介绍一下,这件事情现在发展到什么情况了,老帅有没有找到?

  张俊彦:

  现在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老帅还是在逃,然后城管这边,练士滔现在还在病院继续观察。

  主持人:

  他还有没有生命危险?

  张俊彦:

  现在已经没有了。

  主持人:

  这件事报道出来之后,深圳当地的市民对谁同情的更多一些?

  张俊彦:

  相对来说应该是对城管同情的相对要多一些,毕竟他是受害一方。

  主持人:

  那对这件事情,你作为报道者,你作为一个普通老百姓,如果让你来选择的话,你会同情谁?

  张俊彦:

  相对来说我还是比较同情城管吧,因为相对来说,因为城管他们是在执行自己的任务,而且在这个事件中,他们毕竟没有暴力执法的情节,然后确实也受害了,从这个具体的事件来说应该还是比较同情城管。

  主持人:

  你为什么这么强调具体事件这样的定语?

  张俊彦:

  因为我们看到一系列的城管跟摊贩之间的冲突,之前的很多事件中,其实城管这边也是存在一定的,可能有一些执法上的一些方式的不妥当,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情节。

  但是在这次练士滔跟帅建华之间的冲突这件事情里边来说,应该说确实练士滔这边没有太多暴力执法的细节。

  主持人:

  好的,谢谢。

  王教授,你看刚才反复的这个短片里面强调,两个人都是好人,平时都是老实人,但问题是怎么两个老实人,他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就会被逼的做出恶事来,是什么把他们逼到这个绝路上来了?

  王锡锌:

  我想在这里很典型的是一个利益的冲突。那么城管执法,刚才记者也说了,他是代表某一个所谓的公共利益,或城市人的利益。

  那么另外一方,商贩,他是直接的个人的利益,但这两个利益碰到一起的时候,其实必然会有一个冲突,而这种冲突,如果在某一种特定的情境下,我们所说的老实人,其实有可能为了至为关键的利益而发生冲突,并且导致冲突的升级,就像刚才片中当事人的妻子所说的,被逼的没有办法。在具体个案中我们看到,其实是利益的这种格局本身没有协调好。

  主持人:

  您说到利益,按说这个执法也好,然后是被管者也好,他们的利益应该是共同的,因为同样生活在这样一个都市里面,执法者应该保障的是被执法者的利益,而被执法者的利益也同样应该是整个这个城市的,就是我们以人为本,所有的人,不管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者,人的利益是最重要的,怎么利益的格局会出现不同呢?

  王锡锌:

  人的利益在这里如果我们用一个结合体来说的话,在抽象意义上它是一致的。但是在城市里面我们知道,城市到底是谁的,城市至少可以被分为城里人,或者说居住在城里,有一定的这样一种地位,特定利益的这样一个群体,以及外来者。所以在这里面,应该说是有这种利益冲突,比如说我们城管涉及到市容环境卫生,特别到对无证商贩的管理,那么这时候利益的冲突显然是比较直接的。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