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男子将患有痴呆症的18岁远房侄女强奸,怕事情败露给侄女两元钱“封口费”。记者昨日从光明警方获悉,该男子已被依法刑拘。
10月21日02时04,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一名姓周的女士报案,称其18岁并患有痴呆症的女儿金某林被同事兼亲戚的“王叔”强奸。
接报后,玉塘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石岩湖旁的建筑工地,将涉嫌强奸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清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讯问。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清交代其于2008年10月20日17时30分许,在红星村石岩湖旁建筑工地的休息区厨房将金某林强奸,后给其两元钱并叫其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其父母的犯罪事实。记者文海笑 通讯员陈忠群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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