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焰坦承,根据我国现行行政体制,村官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但不是公务员,故而纪委的纪律之杖够不着;村官是村一级组织的“干部”,但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故而“监察”的规矩之箍套不上。“如果村官不认真学,有时也奈他们不何。”
对此,组织部门采取正面激励的形式,如中山开辟了优秀村干部考虑选拔为公务员和镇区领导干部的渠道,激励村干部成为乡村“能人”。
放眼全省,去年广东公开选拔了150名优秀村书记担任乡镇领导干部、考试录用了15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并组织他们到省里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亲自与村书记集体谈话,要求他们做到“五带头”,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雷辉
通讯员谢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