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1月1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兴夏 实习生 邓亚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提出来已经有10来年了,但目前很多省市公车改革的具体措施还处在探索和完善阶段,难以落到实处,这很不应该。”株洲“两会”上,该市政协委员陈代陆提交的提案《关于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的建议》,引起多方关注。
现在正是推进公车改革的好时机。政府要降低行政成本、减少财政支出,但是,现在不少地方实行的公车管理制度,引发了诸多问题,比如,公车私用现象比较普遍,滋生了腐败;少数干部开公车办私事导致交通事故,酿出事端。
陈代陆介绍,株洲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出台了一项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实际操作性强,“建议其他地区到云龙取经,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车进行改革”。
“云龙示范区只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主任配置公务用车,其他在编工作人员不配公务用车,而是鼓励私车公用。”陈代陆说,“对私车公用者实行定额车辆补贴,按不同层级每月分别以800元至2600元不等的标准予以车辆补贴。而未购买私车或私车未公用者,实行每月300元的交通补贴。”
“公车改革中,对确需保留的公车要强化监督,每辆公车都要配备用车登记卡,卡内详细记录起始时间、地点、行程、油耗、计费等信息,登记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车辆使用完毕,要及时交回车库,避免公车私用。”陈代陆说。
他还建议,对使用私车或乘坐公交车等执行公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行驶里程或票价给予一定补贴,“公务交通费补贴不是职工福利,要防止借改革之名滥发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