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建筑,赋予的文化内涵也不一样,色彩斑斓体现了不同建筑的个性化,也体现不同地方的人文精神,建筑色彩因人而异、因地而异,才能显示城市的活泼、个性,政府没有必要统一色彩,抹杀人们对建筑色彩的精神要求,百花纷呈是城市的绚丽,千屋一色凸现设计的呆板和城市文化品位的匮乏。详细>>
|
 |
城市主色调应该在城市发展中慢慢积淀,所谓的风格与形象也需要在城市的历史进程中自然形成。只有将城市的色彩和自然环境、历史风貌衔接在一起,跳出具体色彩的“纠缠”,从和谐的高度审视城市,才能深刻发掘城市的整体素养和历史文化底蕴,真正把城市的特色表现出来。详细>>
|
 |
从权利角度来说,不同种类的商业和公共建筑已经成为城市的主体,商业社会中强调的是多元化和个性化,企业强调的是个性化的CI形象识别,假如一个企业的CI标准色是淡蓝,而他们的建筑需要表达这一特色,那么政府能够以“色彩规划”为由对其进行限制或变相限制吗?显然,多元、自主的时代规则与行政化的“色彩规划”是有矛盾的。详细>> |
|
 |
城市色彩规划这个想法在理论上能行得通吗?即便在理论上能成立,以广州市或中国城市的现状,它又能有多大的可操作性?这个问题更加应该质疑。因为,假定去制定城市色彩规划,或者为城市确定一种主色调有一定的道理,但以我们目前的制度特点,以我们目前的这种城市管理水平,它会演化成一个怎样具体的结果,这是值得怀疑的。详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