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赵文娟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赵文娟服判,未提起上诉。
二、赣榆县原县委书记孙荣章受贿案
孙荣章,赣榆县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8月5日,省检察院对孙荣章立案侦查。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8年初,孙荣章在任赣榆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以及授意他人将有关财物给其特定关系人,折合人民币380余万元。
2009年4月20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孙荣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
三、南京江宁区房产局原局长周久耕受贿案
周久耕,南京市江宁区房产管理局原局长。
2009年3月23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对周久耕立案侦查。2009年9月29日,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20万元。
四、启东政法委书记蔡振标受贿案
蔡振标,启东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9年4月24日,南通市检察院对蔡振标立案侦查。经法院审理查明,蔡振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有关企业负责人贿赂220余万元。
2009年9月8日,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蔡振标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 于英杰
举报“揪”出海门副市长
民间拆借利息10%,他能收到40%
民间正常拆借资金,利率不过10%左右,但曾为海门市建设局局长、海门市副市长的张永斌,仗着职权,“主动”把钱借给有求于己的公司,一借就是100万或200万,当然,利息也不含糊,到案发时,他实际捞到的利率高达40%;仅这一项,张永斌得到410万元。今年4月中旬,南通市中院一审判决张永斌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70万元。昨日,省检察院通报了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贪污、受贿和渎职等案件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包括张永斌受贿案在内的许多大案要案,就是通过群众举报而被检察机关突破的。
插手下属企业改制
一分钱不出赤裸裸要25%股份
经群众举报,去年7月24日,南通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永斌监视居住,同月27日,决定逮捕。是年,张永斌刚满50周岁。
检察机关发现,张永斌走上受贿腐败的第一步,是利用企业改制之机为自己谋利。
2003年初,海门市酝酿市属企业改制。当时,张永斌任海门市建设局一把手局长。该局下属的市政公司在改制之列,张永斌担任建设局改制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