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拆迁行业犯罪突出 “拆托”一块地牟利2000万

发布于:2010-06-22 09:09 0条评论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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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了再拆骗补偿,竟能一再得手

  一是重复拆迁,骗取巨额补偿。如六合区经济开发区龙池村原会计徐家金,以虚假列支的手段,将已由其经手向村民发放的代劳费的明细表重复入账列支,骗取征地补偿款人民币61.4余万元。

  二是权钱交易,虚增拆迁补偿。如在立案查处的洪强、许发成、许有国、施正祥共同贪污案中,洪强、许发成利用配合建邺区房产局完成奥体中心有关工程动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许有国、施正祥在宁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租地块上突击搭盖460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骗取拆迁补偿款达150万元,后四人私分非法所得。

  三是违反政策,篡改补偿项目。如查处的季业定、黄宏光、管永坚共同贪污案中,三人采用在拆迁户的户口中加入其他人员户口,将无证面积价格计算成有证面积价格等方法,骗取并私分拆迁补偿款83余万元。

  四是虚构项目,骗取拆迁补偿。如南京面粉厂办公室原副主任杨洪敏,利用拆迁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欺骗及出具虚假租赁材料等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搬家奖励、地上附属物奖励32.16万元归自己所有。

  五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拆迁补偿款被骗。如建邺区房产局土地利用中心原科员牟湘宁在担任某地块拆迁的动迁组组长期间,严重不负责任,对明显有变造、涂改痕迹的土地使用、房屋产权等证明材料,未尽审核义务,随意签署有关补偿协议,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余万元。

  通讯员 崔洁 肖水金

  本报记者 魏晓昕

  江苏近1/4线索

  来源于举报

  6月21日至25日是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昨日,省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处的各类贪污、受贿和渎职等案件中,有近1/4的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并对举报有功的1200多人发放了奖金。

  去年5月26日,全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开通省、市院12309举报电话。在这期间,由省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了连云港市原副市长杨少华受贿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陆正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于英杰

  反贪污贿赂

  2009年典型案例

  一、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贪污、滥用职权案

  赵文娟,苏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

  2009年1月17日,省检察院对赵文娟立案侦查。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5年期间,赵文娟利用担任苏州市财政局局长兼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150万元人民币;违反规定擅自将国有资产交私营公司处置,导致1005余万元人民币的国有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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