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乙肝大国,但我国约有40%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经母婴传播的,性接触、接受不安全的注射和医疗行为等也是导致乙肝传播的重要原因。这些传播途径都有血液接触或暴露。
贾继东认为,以他人的健康为由拒收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不是“保护”,而是歧视。那种“保护1亿多人的隐私权会伤及10多亿人的知情权”的说法是一个伪命题,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对周围人没有危害,所以不存在侵犯其他人知情权的问题。如果对其他人有危害当然不会这么做,比如非典病人,国家就会进行强制隔离。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的律师邵先生提到,假如和一位乙肝病毒携带者共同进餐,而双方刚好又同时有牙龈出血或口腔溃疡,那是否有可能被感染?
“这就像是坐在办公室里被天花板砸到一样,是概率极低的事情。”对于这种担忧,贾继东回应说,随着乙肝疫苗接种率的不断提高,以及防护知识的普及,这样传染的概率就会变得更低。
而网友“沙尘暴的雨点”则提出,有相当多人都是体检时发现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才去医院就诊咨询。早期发现问题,才能更好地控制病情。他担心取消“两对半”检测会使一些肝功能指标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不知情而错过了科学保养和及时治疗的时机。
对此,庄辉院士表示,因为保留了常规体检中肝功能的检测,所以乙肝病人一般是不会被漏检漏诊的,也不会影响乙肝的发病监测。“我国入学就业体检中没有规定要检测其他肝炎病毒和艾滋病病毒,但并没有因此导致发病人数增多。”他说。
同时,贾继东还强调,体检中要求检测肝功是从个人健康、身体耐受角度考虑,而不是考虑传染性。乙肝传染性和肝功没有任何直接关系,而与血液中病毒水平高低有关,传染途径也不会因肝功异常而改变。举例说:和一个乙肝病人握手也不会传染,但如果被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血液污染了有伤口的皮肤,则仍有可能被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