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电梯内斥责男子骚扰被当众殴打

发布于:2009-04-25 15:38 0条评论 来源:深圳晚报

打人的红衣男子以手遮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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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戴书伟 通讯员温现青 任冠元摄影报道 日前,市民董小姐向记者报称,4月22日晚上10时许,她在其所住小区的电梯内遭遇一红衣男子“咸猪手”。当她大声斥责对方时,却遭红衣男子当众殴打。让她更为心寒的是,电梯内在场的其他六七名男女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却无一人敢出面阻止此事,有的甚至还故意将头扭开,装作没看见。异常愤怒的她当场掏出手机打算报警时,还被红衣男子将手机粗暴地打掉在地。经过大量调查取证,福田警方昨天傍晚在该男子居所将其抓获。目前,违法嫌疑人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事主怒诉:遭“性骚扰”还被殴打

  事发现场位于福田区南园路佳××酒店公寓5号电梯内。事情虽已过去了两天,但当事人董小姐提起此事时还是异常激动。

  22日晚上10时许,董小姐从外面回到公寓。等电梯时,她发现一名平头红衣男子紧跟在自己后面。电梯打开后,她走在前面,红衣男子紧随其后进入电梯,并有意将她挤向电梯角落。突然,她感到红衣男子用手用力在她臂部抓了两下,她本能地躲开了。没想到,对方继续向她挤过来。忍无可忍之下,董小姐冲着男子大声喊了两声“你神经病啊!”这时,男子先是用眼睛恶狠狠地盯她;过了几秒钟,红衣男子挥手抽了她3个响亮的耳光。就在董小姐拿起手机准备报警时,电梯停下了。这时,男子又伸手打掉了她手中的手机,然后扬长而去。

  董小姐说,电梯内当时除了她和那名红衣男子外,还有六七名男女,应该也是住在这里的住户或租户,算是邻居了。然而,让她心寒的是,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一个人出面阻止此事,甚至还有人将头扭向别处,装作没看见。只是在红衣男子下了电梯后,电梯内的一名年轻男子才劝她说,“不要哭了,赶快报警吧。”但很快,这名男子就被一旁的女友制止了。出电梯10多分钟后,她打电话报了警。

  警方调查:殴打是实,猥亵尚未确定

  负责经办此案的南园派出所陈英俦探长向记者证实,经过调取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红衣男子殴打女事主的情节属实。由于监控录像上无法显示红衣男子是否对女事主实施了“性骚扰”,所以警方对女事主提到的这一细节,尚有待进一步调查取证。

  陈探长透露,该男子姓应,50岁上下,浙江人,在深无业,目前住在南园路佳××酒店公寓7楼,其居所为其本人今年初刚刚买下的房产。

  接到报警后,南园派出所领导非常重视,马上派出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和查阅人员登记资料,警方于24日下午6时在红衣男子居所楼下将其抓获。

  经过初步调查,男子对其殴打董小姐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双方发生争执的原因则另有说法。由于目前最直接的证据——现场监控录像上看不清应某是否对董小姐有“性骚扰”行为,此案尚需进一步调查。目前,应某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男子辩解:身体有接触,没有性骚扰

  昨天,在派出所里接受警方调查的应某,依然是打人当天的穿着打扮:平头,穿红色T恤和牛仔裤,中等个头,身体较胖。看到记者拍照,应某马上用手将自己脸部遮挡起来。

  “这其实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应某说起此事,显得轻描淡写。“当时我和两个朋友到星巴克喝茶回来。进电梯的时候,我们3个中我走在最前面。可能是在往后退时碰到了那位小姐,然后她就一遍又一遍地骂我,我就用手打了她。当时我也在气头上,所以又把她手中的手机也打到了地上。”至于董小姐提到的“性骚扰”,应某予以了否认,“只是身体上的接触,没有性骚扰”。他表示希望能和董小姐和解,不希望把事情搞这么大。

  记者采访完离开派出所时,在派出所门外,一名自称应某“家属”的男子追问记者的供职单位,并称自己是一名律师。他“提醒”记者,最好不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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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袁利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