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9点多,章俊河趁李玉娟不注意,抄起在旅社外拾得的砖头猛击她的头部,将她当即打伤。凶相毕露后,他将李玉娟按到床上,双手卡住她的脖子,直到其窒息死亡。
接着,他将李的现金、汽车钥匙和手机等一起带走,并将李抱在怀中走出旅社。遇到服务员询问,他镇定地谎称李玉娟身体不舒服要去医院。
当夜,他在面包车里试图将她装进蛇皮袋,却发现口袋要装下她颇为困难。“干脆把她头砍掉,这样就算发现了也不知道是谁!”
第二天一大早,他到商店购买了一把菜刀,返回面包车将李玉娟的头残忍地砍下,把头装进另一只蛇皮袋。之后他开面包车将尸体扔到了一处绿化带,又将头颅和菜刀分别扔进河中。
拿到35万元现金后,他非常镇定地找到三个债主,还清了4万多元债务,又回到家给了妻子几千元钱,但还没有等他有下一步行动,就被警方抓获。
残忍凶徒一审领死
根据章俊河的指认,警方不久就从河中打捞出了李玉娟的头颅。法院审理后认为,章俊河行为构成抢劫罪。今年10月17日,法院一审判处他死刑。(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