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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前妻不肯迁户口无法再婚

  □首席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李春华

  今报焦作讯 离婚之后,前妻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刘某准备再婚,才发现这个问题很严重。

  今年35岁的刘某于1998年结婚,2004年,他发现妻子有了外遇,便于当年年底离了婚。离婚后,前妻很快就搬了出去。不过,由于前妻当时住的是出租屋,没有固定居所,她便和刘某商量暂时先不迁户口,刘某想到夫妻一场,便答应了。

  2006年,刘某开始考虑再婚。不料,女方在相亲时发现刘某前妻的户口依然占据着“女户主”的位置后,都把刘某当成了感情骗子。

  去年,刘某结识了现任女友,两人相处得很不错。今年,刘某准备再婚,女友同样说,希望他把前妻的事情处理好再提此事。

  刘某觉得事态有些严重,便通知前妻将户口迁走,前妻口头上答应,但一直没有行动。

  焦作市公安局户政科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办理户口迁移必须本人出面,根据新的户籍政策,如果租房者租住的房子是一房一户,房东户口已迁出且租房者与房主签订租房合同两年以上(含两年),均可到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过,办理手续时,租房者必须与房东一同前往,带上租房合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簿。

编辑:袁利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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